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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喜酒中毒 店方被罚2万元
2006-12-23  刘红涛

  婚宴上宾客食物中毒,新郎新娘将饭店告上法庭。

  昨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餐饮有限公司退还二原告就餐费18360元,赔偿二原告医疗费损失4799.77元,给付二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各2万元。

  今年7月9日,是大连市民刘先生、韩女士的大喜日子,170余名亲戚朋友参加了他们的婚宴。婚宴后,数十名客人腹部剧痛,发生了腹泻,有的严重脱水、出现了昏迷。新郎、新娘也出现了腹泻腹痛的情况。

  新郎新娘还垫付了亲友们的医药费用。大连市卫生监督所调查认定,这次腹泻事件是由于该饭店承办婚宴而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毒人数为26人。

  之后,刘先生、韩女士将该饭店的经营单位某餐饮有限公司告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宴作为婚礼最主要、最基本的典礼内容,具有永久性纪念意义。二原告要求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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